旺角佔領小屋被惡意破壞

2014-10-11









昨夜,我們如常在彌敦道上留守,部份街坊響應計劃以紙皮搭建小屋。後來,在晚上12時左右,突然衝來一群為數約4、50人包圍指罵,部份人士凶神惡煞,並指稱佔領小屋區是左膠基地,叫喊不要在旺角攪嘉年華等口號,期間有人更聲言要清場拆屋,後來經過在場人士一番討論過後才散去。然而我們剛剛得悉,其中一間由街坊裝修師傅與佔領者合力建成的小屋被故意拆毀,小屋建成時間雖短,但亦花上不少心血,對此暴力行為,我們感到傷心和無奈。
搭建小屋的目的是為了持續作戰,希望留守的朋友有一個較舒適的地方休息(如昨晚就有朋友在屋內休息)。另一方面,這行動也希望提出更多想像:隨佔領日子增加,佔領區與佔領者之間可以生產什麼關係?佔領運動既關乎民主普選,也可關連到居住權益、本土經濟、地產霸權……在旺角的黃金地段上,我們有一個最草根的想像——在這裡擁有一個家的可能?
就這小屋計劃,我們一直抱持著謙虛和認真的態度,希望建造者對小屋注入不同的想像,展示多元個性,感染大家思考,絕無舉辦嘉年華、慶祝之意。同時,我們亦希望藉此事回應近日來在旺角發生連串有關表達自由及在佔領區內舉行活動的爭議,包括昨晚10/10,有中學生舉辦放映會而被驅趕清場等事件:
一、聆聽不同意見,珍惜每位抗爭者平等、自由的表達權利
連日來每位留守旺角的朋友所承受的壓力及無私付出,我們感同身受,對於大家不希望集會的整體形象被曲解,我們亦十分理解,但現時既然是一個無組織、無領導的佔領運動,我們應該珍惜每位抗爭者平等、自由的表達權利,民主的基礎來自互相尊重,若個別人士的行動惹來反感,甚至超出一般人的接受程度,我們希望大家以平和的態度勸止,而非惡意恐嚇,甚至以暴力方式破壞,因為,每件事背後或都埋藏別人心血。而同一時間,抗爭者亦請珍惜自身表達自由,聆聽不同意見,並非一味覺得自己做咩都得。
二、以藝術創造對話,加深彼此了解
有關藝術性,又或具創意的表達手法,及至這會否讓集會變成嘉年華之爭議,我們希望在此分享一點看法:藝術是什麼?藝術其實是一種創造對話的能力,每個人天生、無需經過特別訓練都能夠把握,而在表達的過程,我們能凝聚到不同想法,加深彼此了解。因此,特別在這一次佔領運動中,我們看到好些參與者、街坊,想出比很多藝術家更活潑、更多樣、更具感染力的表達手法,這些自由的聲音也都同樣令我們深深感動。
最後,街坊說:「屋,倒下了可以再建,但暴力的意識一旦漫延,可以帶來更大的悲傷。民主不是目標,是體現在爭取過程當中!」在此希望我們都在這場抗爭中學習,在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中體現平等互信的理念,無忘初衷,以非暴力的方式爭取真普選,我們絕不退縮!
活化廳繼續工作組
11/10/2014
參考:
活化廳 facebook:
www.facebook.com/wooferten
拾德好!超級佔領小屋設計大賽!(暨年輕人上車計劃)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720461218035773/

張煒森:回應許煜〈為甚麽我(們)要支持活化廳〉

29 December 2013

其實我相當支持活化廳,當看到ADC 訴諸法律行動時實在感到難過,但看了這篇文章,不禁有幾個想法與疑問(當中內容其實未有十分仔細研究分析,盼指教更正):

1. 文中其實只有頭尾部分提過活化廳,其餘篇幅大都集中論述文化工業中仕紳化及「美學災難」,文中的活化廳就好像是一個例子,一個case study,如果將活化廳換成其他同類的組織,相信行文也不會大變。活化廳的植根點就是上海街視藝空間,而撥款亦以此為中心,其實這個空間存在多年,之前亦有數個團體進駐,但「仕紳」未見就退下火線,而ADC 處理這個空間的模式,似短期租約多過「美學災難」的共犯,因此,我認為仕紳化不是導致活化廳事件的最直接成因,活化廳所面對的卻是一堆堆我不太弄清的多重複雜細節,最主要就是這類藝團並不是投資,沒有實際在經濟上的增益,說到底,就是這個社會中,這類藝團「必須」和需要得到資助才能持續發展,因而亦引申到活化廳跟這空間,以及跟ADC這個「水源」 形成藕斷絲連的關係。而這個「水源」的「水龍頭」是怎樣放水;水源ADC是否需要做些什麼協助因閂了水喉而缺水的團體(即文末提到最有力的重點而又很間接,「香港大部分資助團體一向以一、兩年為期限其實跟樓宇炒買的邏輯相差不遠。」),又是後話。

2. 先不談藝團不能同時申請ADC藝團資助及營運上海街視藝空間的撥款這種「你只能穿一隻跑鞋的情況下跑足一場馬拉松」近乎荒謬的現實(其實這正正牽涉到活化廳現時進退兩難的因由之一),我們必須理解,活化廳不是被ADC「趕盡殺絕」,而是落第這次撥款申請,我暫且稱這次申請為一個「爭餅遊戲」(亦由於派餅者將撥款與空間掛鉤,所以餅只有一塊,而且不能分),而前提是申請者都同意這個遊戲規則,最後最適合的做法也只能要求ADC 回覆落第的原因,以及進一步要求局方如何讓藝團得到該有的發展(如現在才後抽質疑遊戲規則似乎顯得牙力不夠),因而增加了活化廳事件的複雜性,而這談判對所有參與者包括「得勝者」又是否公平,又是另一個後話。

3. 文中提到「藝發局如看不到這個問題,是因為藝發局已成為這個美學災難的共犯。但我們始終對其抱有希望,因為一個由選舉產生的委員會斷不會只是不作思考的機器。」,據我所知,評審的制度還是值得信賴的,仍然有它的獨立性,獲邀審批員亦不能一言堂,現階段來看似乎不太關委員事(然而組成委員的民間成分只有一半),當然我不會知道當中有沒有玄機,更重要的是了解ADC 提供了一個什麼「剔格仔」的評分規格與標準給各審批員。

4. 由仕紳化衍生的美學災難是該文重點,但行文間好像只說明了仕紳化的其中一個弊端,而「美學災難」具體是什麼,盼指教。然而從理據中又好像去不到「災難」的層面(災難的對象是誰?),至少從ADC 的撥款申請中我看不到這樣的結論。(反而朗豪坊更切合)

5. 另外文中強調「反美學」,本質上是建基於兩兩相對的概念(反美學之於美學),我反而想問,其實「對著幹」的思維是否各民間團體/論述/評論者的唯一出路?如果我假設這類藝團必須與ADC存在著共生關係,在這個關係上,如果能像Judith butler提到的submission,一方面對對方持批判之態,同時彼此服從,會否是另一條出路?

6.仕紳化的弊,相信排隊也輪不到我來說,而我想問的是,我們要對仕紳化進行反思改革之餘,仕紳化落地生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有很多的文創工作者都在這限制中不斷找到自由空間,我們怎去處理和看待這些文創工作者與團體?我們既反對仕紳化下「文創推土機」的同時,是否自己更要當心自己不能成為另一種文創推土機?

6.1 話分兩頭,藝術圈的機制其實亦是分工體制,將人或部門成為工具,在機制入面的人,因「遵守」而弱化了整體的思考,作為文化工作者與團體如何處理?

7. 這令我更加思索支持活化廳最骨幹的主張到低是什麼?是活化廳的獨特性?還是我們支持這類組織的持續發展?對我來說,原因是它與社區所創造出的活動,在香港還是狹隘的當代藝街視野中(如偏頗於市場的所謂high art,還有過於學院派的創作風潮)創出了一條獨特的生境:既沒有傳統美學語言對社區藝術「離地式」的「美化」;也沒有空降,藝術與社區屬共生的關係,以民間之「術」化成「藝」(我絕對同意文中說活化廳令我們重新理解美學),而活化廳正正是一個榜樣,團體一方面受資助,但亦沒有受到任何原則性的左右。最主要的,還是他們強調引入民間及觀眾成為撥款審批的持份者,這其實反映出ADC 這類申請需要改善的地方。我所支持的不一定是一個「活化廳」,而是民間藝團與adc間的協調。

(許煜〈為甚麽我(們)要支持活化廳〉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9808)